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郑银罚字〔2020〕18号)显示,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中旅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罚款128万元。
王燕萍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罚款4万元。
资料显示,焦作中旅银行前身为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在焦作市区11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而成,1998年元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1998年2月挂牌开业。2015年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大股东为焦作市十一家城市信用社,持股比例29.78%。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