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特供”“专供”涉嫌虚假宣传 - 产业市场 - 亿席商务论坛网
标王 热搜:
 
 
当前位置: 首页 » 论坛热点 » 产业市场 » 正文

网售“特供”“专供”涉嫌虚假宣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9  浏览次数:39
核心提示:  近期,部分电商平台出现以拼音缩写等暗语方式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销售、宣传商品问题,扰乱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针对上

  近期,部分电商平台出现以拼音缩写等“暗语”方式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销售、宣传商品问题,扰乱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开展到2021年2月底。

  一般来说,“特供”“专供”是指某一商品或物资对某一地区、某类人群具有特别用途而特别配送的。由于这种特殊性,有一些商家便以“特供”“专供”等标识销售和宣传自己的商品,暗示质量不一般、背景“有来头”。其实,这种商业经营手法是对消费者的误导,也是对公平竞争机制的损害,更不利于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从法律层面讲,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特供”“专供”涉嫌网络虚假宣传。治理这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开展对“特供”“专供”商品网络交易和广告的日常监测,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常态打击模式,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法律惩戒力度。

  同时,电商平台也应强化自律。网购不是“法外之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形式审查、协助监管以及对违法经营的查处和报告等责任和义务。所以,电商平台应尽到法律责任,既要加强对商家行为的监管,更有必要做好相关消费警示,从而构建起令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尽到电商平台应有的担当。

  此外,商家须依法诚信经营。靠虚假宣传牟利,终难逃法律惩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防范意识,不迷信“标识”,防止某些消费套路。(杨玉龙)



   本文版权由 亿席商务网 所有,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返回 亿席商务网 首页>>
   本文网址:http://bbs.wlchinahnzz.com/yxsw50.html
   原标题:网售“特供”“专供”涉嫌虚假宣传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论坛热点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论坛热点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xml | top论坛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