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监督下,载有26.01吨固体废物的集装箱自南海三山码头装船退运出境。据悉,在这批名为锌废碎料的货物中,严格限制类夹杂物的含量超出了国家环保控制标准,对周围环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产生潜在风险。
此前,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关员在对一票申报品名为“煅烧氧化镍”的进口货物现场查检时,发现包装内为蓝绿色粉块状固体,疑似为工业废渣。经鉴定,实际货物为“含镍废铝基催化剂或其提取钒、钼之后的镍渣”,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前,这批21.5吨的洋垃圾已全部退运。
今年以来,全国海关先后开展了两轮“蓝天2020”专项集中打击行动,打掉了涉嫌洋垃圾走私犯罪团伙6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1人,查证废矿渣、废五金、污油水等走私废物146.64万吨。
近5年来,全国海关切实把禁止洋垃圾入境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充分发挥大数据引擎作用,坚持集中打击与常态化分散打击相结合,持续组织了13轮次“蓝天”系列集中查缉抓捕行动,同时强化源头监管、口岸监管和后续稽查,坚决将洋垃圾封堵于国门之外。
海关总署缉私局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0年9月份,全国海关缉私部门立案侦办废物走私犯罪案件1340起,查证各类涉案废物442万吨,分别比“十二五”期间增长190%和121%,禁止洋垃圾入境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推动打击洋垃圾走私由治标向治本转变,海关内外协作强化合成作战。2019年,海关总署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敦促走私固体废物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期间共有56名嫌疑人投案自首。2017年以来,海关总署缉私局向相关部门通报涉案企业116家,开展联合惩戒。
为织密织牢监管之网,海关不断加强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口岸布控查验和企业稽核查。从2018年1月1日起,海关不再受理贸易单位代理进口废物原料报检,2020年起将18个进口固体废物指定口岸的开箱率50%和掏箱率10%分别提高至100%、50%。此外,全国海关还分三个阶段开展固体废物进口专项稽查行动,累计稽查取得进口固体废物许可证的企业2760家,形成对固废进口行业稽查全覆盖,共检查发现问题企业408家,涉及货物总量40.14万吨,涉及货物总值20.12亿元。
“十三五”时期,全国海关共检验进口废物原料83.16万批,检出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强制性要求的1077批,全部实施退货处理。对收货人实施监督管理及跟踪验证1673家,依法撤销849家,开展进口固体废物属性鉴别1.72万批次,最终鉴定确认为固体废物4318批次。(经济日报记者 顾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