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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投资等三企业违反反垄断法 各被罚款5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5  浏览次数:41
核心提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记者刘潇潇 石兰) 今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记者刘潇潇 石兰) 今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

图为官网截图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平台垄断问题社会关注度很高。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多边市场、动态竞争、跨界竞争、网络效应等一些新的特点,但传统的反垄断法律规则仍然适用。

  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首先,不得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其次,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同时,要切实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最后,要全面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调查和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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